为了规范山西农药厂破产清算工作相关项目的招标工作,确保招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拟选择3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招标代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西农药厂破产管理人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2、选取方式:公开遴选
3、遴选需求:确定3家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农药厂破产管理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4、服务范围: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招标人委托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组织项目论证,组织投标人勘探现场并答疑,受理质疑和投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整理招标项目档案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办理合同签订及招标人交办的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等。
5、服务期限:2年
二、资格要求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截图;
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6、有固定经营场所及相应设施设备(提供购房合同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名。
三、遴选程序、遴选内容、遴选时间及地点
1、遴选程序:成立由3人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遴选文件审查,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
2、遴选内容详见评分标准。
3、遴选时间:2025年8月28日9时30分
4、遴选地点:山西农药厂(永济市中山东街1号)
四、报名资料提交要求
1、参与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8月20日8时至2025年8月22日18时)到山西农药厂留守处报名,同时领取遴选文件。
2、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截止时间:各招标代理机构在2025年8月28日9时30分前将遴选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后现场递交,未密封作无效处理。
4、提交地址:山西农药厂二楼会议室
5、联系人及电话:景力强 13008013188
山西农药厂破产管理人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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